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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本地化迁移及定制升级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15-10-12 11:13:15     文章来源: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一、采购人: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DJAFS2015049D

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本地化迁移及定制升级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35,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环办〔2012151)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佛山市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工作。

通过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完成排污申报、审核、核定、计算、开单、对账、数据汇总报送等全部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公开化、规范化、促进排污费依法、科学、足额征收。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实施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了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了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工作业务流程,提高了佛山市环境监察系统对于企业监管能力建设及自身执法水平;通过主要国控企业采用便捷的网上申报技术,提高了全市环境监察排污申报工作效率,强化了企业排污申报管理,为科学管理排污企业排污申报信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上级可以实时掌握下级企业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数据,杜绝排污费征收暗箱操作、协商收费,解决征收不足等问题。企业通过建设项目提供的网络平台,积极参与并了解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全过程,增加了环保系统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透明度,进一步实现了排污申报、排污收费工作政务公开,为推动建立佛山市环境监察阳光政务提供了坚实基础。

采购项目需求:

佛山市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利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和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已有的网络条件,计划覆盖全市、区县。此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申报、审核、核定、计算、开单、对帐、汇总等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全面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排污费征收网络信息化管理模式。

2、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现行法律法规,强化上级部门对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环境监察系统基层人员开展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执法行为。

3、提高环境监察系统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日常工作效率。

4、实现环境监察系统在区(县、镇)、市、省、国家四级管理部门的数据联网报送机制,在建立本地企业申报、收费管理台帐的同时,有效确保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实时、准确地掌握排污者具体信息及实际申报、收费情况,提高各级环境监察人员执法能力。

5、实现重点监控企业网上申报功能,提高全省环境监察排污申报工作效率。

6、通过与财政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实现由人工对帐向自动对帐的功能转变,确保及时、准确掌握排污费收缴入库的情况。

7、实现与现有污染源管理系统的整合,确保企业基本信息更全面、更完善,更方便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提高环保对企业的监管能力。

8、实现系统的本地化迁移部署,为环保大数据整合提供有力的支撑。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我市在使用广东省版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数据库是我市环保大数据平台的基础数据库之一,但是,由于该系统部署在省环境信息中心,我局无法掌握该系统数据库。因此,亟需将该系统进行本地化迁移。同时,为提高排污费专项稽查工作水平及数据筛查、分析能力,亟需对该系统进行定制升级。

为此,我局计划自筹经费建设佛山市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本地化迁移及定制升级项目。为符合国家、省的考核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长天”)作为本项目的承建单位,理由如下:

(一)交大长天是环境保护部指定的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开发单位

2003年,交大长天受环保部委托,研发了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C/S版)。2008年,为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公开化、规范化,促进排污费依法、科学、足额征收,环保部组织交大长天对原有的单机版排污收费管理系统软件(C/S版)进行了升级改造,研究开发了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网络版排污费征收管理软件)。

(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是环境保护部要求全国统一使用的软件

为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促进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环境保护部要求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环办〔2012151号)文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共同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工作,并自2014年起,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排污费征收年度汇审考评。目前,该系统已经在全国各省、市、县级环保部门使用。

(三)交大长天具有多年环保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经验

交大长天在环境保护部委托下先后开发了《国家环境监理信息系统》、《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系统》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目前,以上系统均已在全国各省、市、县级环保部门推广使用。

同时,交大长天还承建了北京、广东、内蒙、陕西、天津、河北、四川等10多个省市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维护、应急维护、数据分析等工作。交大长天多年的环保信息化项目建设,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宝贵经验。

(四)采用交大长天建设方案才能对接广东省定制版系统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可在使用统一软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原软件开发单位协商解决软件功能扩展的定制问题。2012年以来,交大长天承担了广东省版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定制工作。

本项目是在省版定制系统基础上开展数据库本地化迁移及定制升级,涉及原系统的知识产权和软件开发字典,如采用别的开发公司,将无法实现数据迁移及定制升级,更无法与省版定制系统对接。因此,本项目必须委托原软件开发单位即交大长天来承接本项目。

综上所述,交大长天在本项目实施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是唯一能够完全满足技术指标、组织实施等方面要求的项目承建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B16
八、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无须要专家论证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51012日至 20151019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0757-8338935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

联系人:陈先生、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三)财政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9255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