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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2015-10-10 15:03:18     文章来源: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一、采购人: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GDJAFS2015052D

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1,2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佛山市工业企业数量众多,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数据,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超过4万多家,全市环境监管的压力十分巨大,原有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因存在建设年限早、资源有限、兼容性差、功能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已经难以满足当前的环境管理要求。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从实际需求出发,将原有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企业数据采用企业端直连的方式,并基于总量自动控制系统的实施改造升级和优化,采用更先进、成熟、稳定的技术和设备,加强“智能环保”和“环保大数据”信息化工程基础建设,建立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及环境分级监控体系,强化超标、超总量预警处置与数据统计分析功能,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高效的决策支持,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警、处置能力,为实现环保总体目标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

采购项目需求:基于已开发的佛山市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完善下行超量强制控制措施,扩展数据接入,增加实时数据展示和历史报表、预警报警处理、汇总统计分析功能模块,预留过程监控开发接口,建设全佛山市范围内覆盖所有国控、省控、市控企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该系统能够实现互联网、政务网、环保城域网三网互通;能够实现电信、联通、移动有线和无线传输;能实现市、区、镇、企业、在线运维单位,按职能分级管理的开放平台;具有实时数据展示、历史数据报表查询、异常数据预警报警与处理、排污许可信息设置、总量超标下行控制措施、高效便捷与智能的各类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功能。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4年初,我市启动“浓度”与“排放总量”双监控试点,开发了佛山市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是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将自动监测的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流量,通过总量控制器进行数据合理性筛选和逻辑运算,折算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排污浓度与总量的双监控。当在排放量到达排污许可证分配限额时,以电动阀门装置为执行机构,实施预警机制和总量强制控制措施。但原有在线监控系统目前存在以下诸多问题:原市级在线监控系统运行年限已超过10年,仅接入国控企业,硬软件资源无法满足当前400个终端接入需求;难以顺畅兼容基于国标建设的企业终端;基于移动、联通的光纤或3G网络的企业无法接入;区、镇、企业、运维单位无法访问;数据展示、报表汇总、预警处理、权限管理、统计分析的功能十分有限。鉴于以上问题,我市原有在线监控系统不仅难以满足当前环境日益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也造成已开发的总量自动系统难以有效运行。

为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控与总量自动控制的高度融合及有效兼容,充分利用现有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已开发的功能模块及三网直连的接入端口、避免重复开发投入、节约IT硬件设备资源、缩短开发周期,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基于佛山市总量自动控制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进行整合、改造和升级。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已开发完成的佛山市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平台,是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由江苏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该系统属于该公司的专利产品(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实用新型,专利号:ZL201120076300.X;刷卡排污远程监测监控采样系统,实用新型,专利号:ZL201120367984.9;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器,实用新型,专利号:ZL201320396957.3)。

 江苏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发能力,具有污染源在线监控类、环境监控数据传输类、总量控制系统类产品研发取得国家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相关产品得到广泛实际应用,在多个地市级也承担了大量污染源在线监控运维工作,能力和经验丰富。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基于总量控制系统基础上二次开发并不断增加企业现场总量控制终端,而现有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及现场控制终端设备均属于江苏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技术产品。同时,现有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对企业超总量排污具有强制执行功能,且执行后果将对企业生产产生重要的经济和安全影响,因此系统代码、权限、密钥保密性较高。

综合上述因素,鉴于专利权保护和保密性的要求,本次项目符合政府单一来源的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江苏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太行山路8
八、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无须要专家论证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51010日至 20151016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0757-8332510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

联系人:陈先生、霍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三)财政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9255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