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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公安局派出所办案中心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8-21 18:07:37     文章来源: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丰顺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丰顺县公安局派出所办案中心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 JAZB15MZHG08806 

二、项目名称: 丰顺县公安局派出所办案中心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71.8129 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及数量:

1、采购项目内容:派出所办案中心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数量:1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半球摄像机、阵列服务器、全向拾音器)的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书原件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原件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

3、投标人必须具备壹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2日至2015年8月28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2、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在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自行至现场勘查,并取得由实际使用方(汤南、汤坑、丰良、留隍派出所)加盖公章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凭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现场勘查证明原件并填写本公司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七、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8月22日至2015年8月2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1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制人:郭蔚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小姐、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53-239086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39036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7号运兴楼二楼

2、 采购人:丰顺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丰顺县汤坑镇石碑街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