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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佛山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5年项目经费(重金属应急监测项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5-9-17 14:35:21     文章来源: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十二五”期间佛山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5年项目经费(重金属应急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十二五”期间佛山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5年项目经费(重金属应急监测项目)

GDJAFS2015026G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性质

政府采购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700,000.00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的具体任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六、投标人准入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应依法取得相关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指定在广东省具有有效代理资质的总代理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

3.投标人须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网点(提供租赁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招标文件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勘察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至电向采购人或招标机构查询。

八、招标文件公示

时间:2015917日~20159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5917日~201592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

十、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 2015108日下午14:3015:00截止(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

方式:由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十一、开标评审

时间:201510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

十二、采购人

单位名称:佛山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876375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   邮编:528000

联 系 人:霍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十四、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foshan.gdgpo.com/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mzgpo.com/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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